建設單位 | 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 | 項目名稱 | 沙河市天然氣利用二期工程 | ||
報告編號 | HBAHYP-2014051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劉志斌 | 建設單位地址 | 沙河市中天汽車隊 院內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閆召玲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張海娟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李永波、耿文英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李會敏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閆召玲、張海娟 | 調查日期 | 2014.9.2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建設單位陪同人 | 劉志斌 | 陪同日期 | 2014.9.2 | ||
項目簡介 | 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沙河市天然氣利用二期工程,由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備案和全資建設,由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沙河分公司承建,項目性質為新建項目,擬建項目總投資19126萬元,占地37.8畝,其中壓氣母站占地面積為24.75畝。南門站的設計規模為12x104 Nm3/h,其中:次高壓:9.5x104Nm3/h;其中城市次高壓6.5x104Nm3/h,工業用戶次高壓用氣3.0x104Nm3/h;城市中壓:1.5x104Nm3/h;壓氣母站:1.0x104Nm3/h。壓氣母站(含汽車CNG加氣站)的規模為16.0x104 m3/d,其中包括1.0x104m3/d的汽車加氣站的用氣量。本項目主要供給沙河市南部和西部開發區的居民、商業(含公建)、鍋爐、工業生產、天然氣汽車5類用戶。項目經營范圍為在經營區域內建設和經營天然氣輸氣管線項目;在經營區域內建設和經營液化天然氣(LNG)、壓縮天然氣(CNG);建設和經營區域內城市管道燃氣項目,從事其他與前述業務相關或輔助的業務,燃氣具的批發和零售。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擬建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化學類因素:硫化氫、二氧化碳、戊烷(全部異構體)、己烷(正己烷、環己烷)、一氧化碳、錳及其化合物、臭氧;物理因素:噪聲、高溫、低溫、工頻電場;粉塵類:其他粉塵。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本項目屬于“4500燃氣生產和供應業”,按照《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中“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規定,燃氣供應行業職業病危害分類等級為一般。 根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以下簡稱《目錄》)的規定,擬建項目雖然含有高毒物質硫化氫,但是含量較低,經綜合分析,判定本項目職業病危害類別為一般。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河北省天然氣有限責任公司沙河市天然氣利用二期工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格式、內容較規范,基本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的建設項目,報告提出了比較合理可行的職業病防護措施。原則通過該預評價報告的評審。但評價單位應按照以下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呈報主管部門。 1、完善評價依據、建設項目及建設單位概況,細化生產工藝陳述; 2、完善類比調查分析與評價; 3、完善職業病危害因素辨識及分析評價內容; 4、完善總平面布置、建筑衛生學、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輔助用室、職業衛生管理等分析與評價內容; 5、結合項目實際情況,補充完善控制職業病危害的補充措施; 6、完善評審會上專家提出的其它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