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2日,職業病危害考核試點工作總結會在北京召開,監管總局副局長出席會議并講話。會議聽取了關于職業病危害考核工作有關情況的匯報,對職業病危害考核試點工作進行了總結,研究提出了下一步實施職業病危害考核工作的措施。
當前,我國職業病工作形勢總體嚴峻,嚴重威脅勞動者身體健康。為了扭轉被動局面,通過對各級政府職業病工作進行評估,促進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職業病危害工作,2012年5月,監管總局就研究建立職業病危害考核指標作出批示。隨后,監管總局統計司和中國安科院研究提出了《關于建立“職業病危害考核指標與考核辦法”的工作方案》,
并由統計司牽頭,會同職業健康司等有關司局和中國安科院成立研究小組,開展職業病危害考核指標與辦法的調研、科研工作,形成了初步的考核指標和辦法。
2013年2月,監管總局決定在北京市、山東省、黑龍江省和重慶市開展職業病危害考核試點工作,檢驗和評價職業病危害考核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取得經驗后再逐步實施。
研究小組確定了職業病危害評估指標采用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相結合的評估方式,具體為定性指標1個:職業病規劃與責任制情況;定量指標4個: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培訓率、用人單位職業健康檢查率、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率、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合同告知率;參考指標1個:新發職業病病例數。
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在職業病危害防考核試點工作總結會上強調,職業危害評估工作意義重大,是安全監管系統履行職業危害監管職能,落實職業病“十二五”規劃,推進職業危害工作取得新成效的重要舉措。這項工作的開展,將進一步引導各級政府和廣大企業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工作,促進職業危害的預防和控制,改善作業場所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的身體健康。
要求,在評估指標和評估方法進行試點的基礎上,各試點地區要對評估指標和方法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力求符合實際操作。2014年起,要在職業健康監管職能已劃轉的省(區、市)全面鋪開,積累經驗,不斷完善。職業危害防評估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需要相關單位共同組織力量,認真組織實施,取得預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