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河北金藁新能源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藁城市化肥廠搬遷暨焦爐煤氣綜合利用項目 | ||
報告編號 | HBAHYP-2014034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尚俊蘭 | 建設單位地址 | 藁城市南城南工業園區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閆召玲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耿文英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張海娟、李永波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李會敏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閆召玲、耿文英 | 調查日期 | 2014.3.15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建設單位 | 尚俊蘭 | 陪同日期 | 2014.3.15 | ||
項目簡介 | 河北金藁新能源有限公司藁城市化肥廠搬遷暨焦爐煤氣綜合利用項目,該項目為新建項目。該項目總投資29383.29萬元,焦爐煤氣處理量2×108Nm3/a,生產液化天然氣(含CNG)8×107Nm3/a、液氨1.1×104t/a。該項目擬建地點位于藁城市廉州鎮常家莊村村南城南工業園區。該項目以焦爐煤氣為原料,采用焦爐煤氣凈化、甲烷化、壓縮、分離、純化及液化工藝等技術,獲得滿足國家標準的液化天然氣(LNG)和壓縮天然氣(CNG)產品;富裕氫氣用作合成氨生產(合成氨裝置利用原河北省藁城市化肥廠原有的一套Φ1200氨合成系統)。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 | 該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化學有害因素: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氫;物理因素:高溫、噪聲。 | ||||
評價結論與 | 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安監總安健[2012]73號),生產天然氣屬于“燃氣生產”,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生產液氨屬于“肥料制造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根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2]90號)中“按照《目錄》分類為較重或嚴重的建設項目,若建設項目擬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產工藝和產品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與其在《目錄》中所列行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有明顯區別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可以參照第一、二條的規定綜合分析,相應降低該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類別。”該項目采用的原材料、主要生產工藝和產品等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的風險程度與其在《目錄》中所列行業職業病危害的風險分類無明顯區別,經綜合分析判定該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
專家組評審 | 2014年9月11日,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河北金藁新能源有限公司藁城市化肥廠搬遷暨焦爐煤氣綜合利用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書》的格式、內容規范,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導則》的要求。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的主要職業危害因素進行了辨識,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報告針對類比企業調查情況,提出了比較合理有效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同意通過該預評價報告的評審。但評價單位應按照以下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和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呈報安監部門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