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單位 | 石家莊合佳制藥有限公司 | 項目名稱 | 合佳制藥總部及科技研發生產基地項目(一期) | ||
報告編號 | HBAHZP-2024056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張瑞 | 建設單位地址 | 石家莊高新區丘頭路36號2號附屬樓3樓355 |
評價項目組 | 項目負責人 | 劉品 | 檢測項目組 | 采樣人員 | —— |
報告編制人 | 郭奧 | 檢測人員 | —— | ||
項目組成員 | 呼達古拉、杜思遠 | 報告編制人 | —— | ||
報告審核人 | 陳惠娟 | 報告審核人 | —— | ||
現場調查人員 | 劉麗、王彥淋 | 調查日期 | 2024.10.19 | ||
采樣人員 | —— | 采樣日期 | —— | ||
檢測人員 | —— | 檢測日期 | —— | ||
項目簡介 | 建設項目概況:建設項目名稱:石家莊合佳制藥有限公司合佳制藥總部及科技研發生產基地項目(一期)。項目性質:新建項目。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修訂),擬建項目屬于C27醫藥制造業-C271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項目規模:建成后年產去甲氨噻肟酸乙酯、氨噻肟酸、頭孢他啶側鏈酸、頭孢地尼側鏈酸、頭孢克肟側鏈酸、甲基氨基硫脲等中間體2460噸;達格列凈、恩格列凈、維格列汀、硫酸艾沙康唑、伏立康唑、CDMO等原料藥56噸。副產品N-甲基嗎啉鹽酸鹽、L-樟腦硫酸、氨水(含量<10%)、氯化鈉、氯化鉀等1083噸。項目擬建地點。建設地點:擬建項目位于石家莊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清源街以東、化工中路以南。項目建設單位名稱:石家莊合佳制藥有限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住所:石家莊高新區丘頭路36號2號附屬樓3樓355法定代表人:郝玉廣,注冊資本:陸仟萬元整。經營范圍:許可項目:藥品進出口;藥品批發;藥品零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為準)一般項目:化工產品銷售(不含許可類化工產品);生物化工產品技術研發。(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該公司擬建《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內容中明確“三同時”項目的要求。該公司按《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規定,對該項目進行“三同時”管理。崗位設置及勞動定員數量擬建項目崗位定員365人,其中生產區、輔助設施區、倉儲區共167人,安全部、辦公管理及控制室人員198人,均為新招錄員工。 | ||||
項目存在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1)擬建項目生產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粉塵類:其他粉塵、活性炭粉塵、鉛塵; 化學因素: 三氯甲烷、四氫呋喃、乙酸、二氯甲烷、碳酸鈉、乙酸乙酯、異丙醇、鹽酸(氯化氫)、氫氧化鈉、丙酮、甲醇、臭氧、N,N-二甲基甲酰胺、正庚烷、乙腈、甲苯、硫酸、醋酸酐、環己烷、硫酸二甲酯、二氧化硫、乙二醇、氨、二氧化碳、肼、硝酸、氮氧化物、氫氧化鉀、二甲基亞砜、一氧化碳、氯乙酰氯、正己烷、磺酰氯、過氧化氫;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2)擬建項目輔助過程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粉塵類:電焊煙塵、其他粉塵; 化學因素:氫氧化鈉、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錳及其化合物、二氧化硫、氫氧化鈉、硫酸、硫化氫、三氯甲烷、四氫呋喃、乙酸、二氯甲烷、碳酸鈉、乙酸乙酯、異丙醇、鹽酸、丙酮、甲醇、硫酸、N,N-二甲基甲酰胺、碳酸鈉、乙腈、甲苯、醋酸酐、環己烷、氨、硫酸二甲酯、硝酸、氫氧化鉀、二甲基亞砜、氯乙酰氯、乙二醇;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工頻電磁場、紫外輻射。 3)倉儲區中可能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 粉塵類:其他粉塵、活性炭粉塵、鉛塵; 化學因素:三氯甲烷、硫酸二甲酯、甲醇、氨、氫氧化鈉、鹽酸、乙酸、肼、乙酸乙酯、二氯甲烷、N,N-二甲基甲酰胺、醋酸酐、丙酮、硫酸、異丙醇、四氫呋喃、甲苯、乙腈、正庚烷、氫氧化鉀、碳酸鈉、環己烷、氯乙酰氯、磺酰氯、正己烷、過氧化氫。 物理因素:噪聲。 | ||||
結論與建議 |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修訂),擬建項目屬于C27醫藥制造業-C271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公布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的通知》(國衛辦職健發[2021]第5號)規定,C271化學藥品原料藥制造業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綜上所述,石家莊合佳制藥有限公司合佳制藥總部及科技研發生產基地項目(一期)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為嚴重。 |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經過討論和審議,專家組認為河北安樺安全技術有限公司編寫的《石家莊合佳制藥有限公司合佳制藥總部及科技研發生產基地項目(一期)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的格式規范,內容比較全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及《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編制要求》。該項目屬于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報告對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辨識以及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分析符合建設項目的實際情況,而且基本準確、全面;報告對勞動者預期職業健康風險的評價結果基本客觀、可信;報告提出了消除職業健康風險或降低職業健康風險的工程防護技術措施建議。同意通過報告的評審。但評價單位還應按照以下意見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并經專家組長確認后,可作為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的依據,并存檔備用: 1、完善評價依據; 2、完善職業病防護設施、個體防護用品的分析及評價; 3、完善應急救援設施分析及評價; 4、評審專家提出的其他合理意見也一并修改。 |